雨花区,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地处长沙市区东南部。雨花区北连芙蓉区,西接天心区,东邻长沙县,南至株洲市。雨花区现辖12个街道、1个镇、1个省级工业园区(雨花经济开发区)、1个市级物流产业园区(雨花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总面积304.9平方公里。2016年,全区常住人口为83.64万人,户籍人口为66.94万人。雨花区是省会长沙的“东南门户”,区名源自长沙古佛道圣地-雨花亭。 [2] 辖区有被誉为“天然氧吧”的石燕湖、风景秀丽的同升湖、千年古刹清泉寺、省森林植物园等景区,是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雨花区处在湖南经济新的“增长极”—长株潭“两型社会”示范区的中心地带,是湖南推进“长株潭一体化”的核心之区,也是湖南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沿阵地。201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05.71亿元,居湖南省城区第一位。2017年,获评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2017年12月,当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区。2018年入选中国城区100强。
雨花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